翟家骥高级工程师在报告中介绍了再生水的定义、再生水回用的意义、再生水目前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再生水安全性评价。
  我国现有6项再生水水质国家标准,但未对再生水水质安全评价的指标进行规定。再生水水质安全评价不仅可以保障再生水回用过程的人类健康及生态安全,指导再生水回用的监督管理,而且对再生水工艺的选择和优化有广泛的指导意义。
  目前,再生水水质安全评价方法主要有淡水发光细菌抑光率、大型蚤急性毒性、斑马鱼毒性等试验内容。翟家骥高级工程师介绍:参考水质毒性指标相关标准,消毒副产物浓度升高可增加再生水的急性毒性;再生水毒性与TOC相关性为0.847,证明再生水中急性毒性主要由有机物引起;依照现有评价标准及方法,再生水厂出水急性毒性等级为IV级即为无毒。